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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业标准

防止输煤系统火灾事故措施及重点要求(二)

来源:未知 作者: admin 发布时间:2022-08-25 次浏览

2.5储煤场 2.5.1存煤煤堆应压实,使其内部空气尽量减少。做好防雨工作,下雨前露天煤堆宜加盖防雨蓬布(或采取其他措施),防止雨水大量进入煤堆内部。风口处应采取挡风设施。

2.5储煤场

2.5.1存煤煤堆应压实,使其内部空气尽量减少。做好防雨工作,下雨前露天煤堆宜加盖防雨蓬布(或采取其他措施),防止雨水大量进入煤堆内部。风口处应采取挡风设施。

2.5.2易燃煤不宜长期堆存,褐煤不宜超过三个月,烟煤不

宜超过六个月。需大量储煤时,应加强烧旧存新,做好煤场存煤臵换。

2.5.2定期进行煤场测温。测温点应均匀分布,当煤堆局部温度接近60℃时,应加大测温频度与测温点密度以确定祸源区。当煤堆温度超过60℃时,应立即采取降温措施或迅速倒堆掺烧。

2.5.3禁止未经检查和处理直接向输煤皮带上煤。对于超温煤炭应立即处理,确保皮带安全运行。

2.6运行管理

2.6.1输煤皮带应定期进行轮换、检查和相关试验。

2.6.2输煤系统皮带启动前应先投运除尘器及喷淋系统,降低现场粉尘浓度。

2.6.3上煤时应及时清除煤中携带的草、木材、油脂、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。

2.6.4运行中应加强皮带导煤槽、清扫器、托辊等与皮带接触的设备的检查,防止与皮带接触过紧。

2.6.5输煤皮带停用时,应将皮带上的煤走完以后再停,确保皮带不存煤。

2.6.6燃用高挥发分煤种时,上煤结束后应立即采用水冲洗对输煤皮带进行清理。冬季时应对输煤系统暖汽设施进行水冲洗,防止采暖设施附近积存的煤粉自燃。

2.6.7输煤系统停运期间,应加强巡回检查和定期清理工作。重点检查导料槽、落煤筒、滚轴筛、碎煤机、除尘器、地坑口、拉紧器室、筒仓、煤仓等部位,特别是封闭空间的

温度,发现温度异常及时汇报处理。防范采样装臵、除尘装臵积粉防止自燃。

2.6.8输煤皮带长时间停运时,每个班至少要空转二次,每次间隔时间不得超过4小时。

2.6.9输煤现场应保持清洁,做好水冲洗工作,设备上不得有积煤积粉,输煤皮带及构架上下、电缆桥架、控制箱、电源箱的积煤、积粉。

2.6.10应认真执行“两票三制”,做好设备巡视检查工作,严禁脱岗、串岗。输煤皮带运行时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岗位。

2.6.11输煤系统故障信号和报警信号发出后,运行人员应迅速进行检查确认,立即联系处理。

2.6.12严禁将带有火种的煤直接送入输煤皮带。

2.7检修维护管理

2.7.1输煤系统落煤管、导煤槽、胶皮挡板,应封堵严密不漏煤漏粉,出现缺陷及时处理。定期清扫除尘器内部积粉。

2.7.2输煤系统电缆桥架积粉应定期进行清扫。并定期对电缆应定期进行红外测温,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处理,防止电气火灾。

2.7.3输煤系统动火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,检修前应清除现场积煤、积粉及其他易燃物品,动火处与皮带间必须采取隔离措施,防止焊渣引燃或烧坏皮带。工作过程中应加强消防监护,工作结束后应对现场进行检查清理,确保无遗留

火种。

2.7.4定期开展托辊等转动机械检查维护工作,防止因托辊轴承损坏引起温升造成皮带烧毁。托辊的检查方法:

1)观察托辊外观有无破损,两端密封盖是否完好。

2)运行时观察托辊有无卡涩(需注意皮带是否压在托辊上),是否平稳;托辊轴有无明显窜动。

3)托辊发出异常焦臭味时,必须及时停运更换托辊。

4)加强对皮带的配重块、制动器检查,防止皮带运行中出现打滑现象,造成滚筒与皮带干磨引起火灾。

2.8火情(火警)现场处臵

2.8.1各单位应做好防火、灭火知识培训,做好事故预想,力求在起火初期及时发现,及时扑救。

2.8.2储煤场当温度升高到60℃以上时或自燃时,应查明原因立即采取措施,小火应采用人工灭火,大火应采用推煤机整跺压实。翻车机上煤若发生自燃,应立即采用消防水扑灭火种后再上煤。

2.8.3 给煤机下煤已经自燃或输煤皮带上有带火种的煤时,应立即停止皮带运行。在可靠断开有关电源后,用灭火器或水从着火两端逐渐扑灭。灭火人员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和撤离措施,防止因烟囱效应导致的人员烟气窒息等伤害。

未经断电,禁止直接使用用消防水扑灭电缆着火点。

2.8.4火灾扑救现场应根据现场需要和应急要求,配备适当数量的正压式呼吸器等应急器材和物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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