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日常的生活和工作中,
手机已成为我们形影不离的小伙伴,
打电话、看新闻、社交、拍照、购物....
现代人离了手机简直就“不能活”
手机的出现带给我们太多便利,
但是使用不当也是会造成很大危害的!
2019年9月21日山西孝义市山西信发化工有限公司突发火灾事故,现场浓烟滚滚。 官方通报原因为:外施工单位在信发公司碱厂石蜡车间外检修施工时,工人未使用防爆手机,产生静电打火,不慎将现场存放的树脂空桶点燃! 2018年12月24日9时45分,延安市华龙煤业有限公司发生一起较大瓦斯爆炸事故,造成5人死亡。 调查组认为事故直接原因是:喷浆队5名工人在未采取检查和排放瓦斯的情况下,擅自打开栅栏进入盲巷作业,携带的非防爆手机引燃盲巷内积聚的瓦斯,形成了瓦斯爆炸。
手机竟成“引爆炸弹”
这是为什么呢?
(建议在WiFi状态下观看)
普通手机在使用中由于高频电磁波,会产生射频电火花、由于摩擦会产生摩擦电火花、设备自身打火产生的火花及电池自身爆炸等危险因素,而成为着火源。
这也是为什么许多危险作业区域
明令禁止携带非防爆手机的原因!
其实,不单单是非防爆手机会成为着火源
有些设备工具带入现场同样会造成严重后果
2017年3月4日9时15分,武汉科迪奥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华丰纸业有限公司120米砼砖砌烟囱防腐工程(以下简称烟囱防腐工程)施工过程中,发生一起闪燃引发高坠事故,造成6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1437.96万元。 直接原因:在烟囱防腐工程施工过程中,高处作业吊篮内放置有较多的玻璃鳞片胶泥、固化剂、促进剂、天那水等易燃液体,且施工中采用了非防爆型电气设备。易燃液体挥发物与空气混合形成局部可燃环境,遇电气火花发生闪燃,引发吊篮内的可燃物质及烟囱内壁防腐涂层的燃烧。由于烟囱内火焰灼烧,吊篮钢丝绳强度降低,发生断裂,致使吊篮坠落。 2015年3月18日9时47分,位于滨州市沾化区的山东海明化工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海明化工”)双氧水装置氢化塔发生爆炸事故,造成4人死亡,2人受伤,直接经济损失488.2万元。 事故原因直接原因:企业有关人员没有采取有效隔绝、置换措施,进入氢化塔下塔作业。塔底排凝管线球阀和氮气进口管线(即变更后的中塔纯氢进口管线)截止阀内漏,氢气串入塔内,与从上部人孔进入的空气混合,遇点火源发生爆炸。 可能的点火源:非防爆工具、电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点火源是可能的点火源之一。作业人员携带非防爆的钢制套筒扳手、钢卷尺、手电筒、手机进入塔内,使用过程中存在撞击、摩擦打火,有引起氢气爆炸的可能。 2010年6月29日16时20分左右,中石油辽阳石化分公司(以下简称辽阳石化)炼油厂原油输转站1个3万立方米的原油罐在清罐作业过程中,发生可燃气体爆燃事故,致使罐内作业人员3人死亡,7人受伤,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50万元。 直接原因:现场清罐作业时产生的油气与空气混合,形成了爆炸性气体环境,遇到非防爆照明灯具出现闪灭打火,或铁质清罐工具作业时撞击罐底产生的火花,导致发生爆燃事故。
小编在此提醒大家
进入易燃、易爆等危险生产区域
切记选择防爆设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