发布日期:2021-03-20 16:25 浏览次数:
近日,唐山市发布《关于报送钢铁行业企业限产减排措施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“《通知》”),对未落实应急响应的企业实行限产减排措施。
从《通知》获悉,自3月20日起直至今年年底,除首钢股份公司迁安钢铁公司、首钢京唐钢铁联合有限责任公司外,唐山市全流程钢铁企业全部实行限产减排措施。
具体减排要求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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